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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0-7-13 15:29
| 只看该作者
[休闲] (报名截止)7月18日金鼎会同村摘龙眼,品茶果,游古村照相
活动时间: |
2010-7-18 13:00 |
活动地点: |
金鼎会同村 |
招 集 人: |
蒸水旦(13923381316) |
招集人数: |
42 |
领 队: |
大力水手、小磊 |
活动预算: |
35 元/人,费用AA制,多退少补,其中包括 来回车费 15元 入园吃龙眼费20元包吃(不包带走,带走每斤12元) |
活动分类: |
朋友聚会 |
活动等级: |
一级,休闲活动,老少皆宜 |
集合时间: |
2010-7-18 12:50 |
活动状态: |
 |
报名截止时间: |
2010-7-17 10:35 |
集合地点: |
山鹰户外店 |
报名地址: |
地 址:吉大山鹰户外店
联系电话:3356966
地址描述:九洲大道中竹苑巴士站后侧
报名时需登记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(用于购买保险及出游事务联系) |
确认报名方式: |
网上报名或电话确认 |
人员要求: |
身体健康、无影响活动的生理疾病,要有团队精神,领队保留选择人员的权利。 |
必备装备: |
蚊怕水,防晒装备,饮用水 |
本帖最后由 蒸水旦 于 2010-7-17 10:53 编辑
12点50山鹰户外店——吉大巴士站——湾仔沙——香洲百货——凤凰北——华子石东——唐家——金鼎——会同 |
活动声明:
- 领队的服务是义务的,所起的作用是协调与支持活动的顺利开展,无法保障你避免意外的可能,亦不承担任何责任。领队对于线路的行进和更改具有全权。以上预计可能的以及其它无法预计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,参加者自行评判风险承担能力,审慎选择参加,风险完全自行承担。报名并参加者视为完全同意本召集的内容与活动方式的约定,并严格按要求参加活动。
- 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,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。为了您的安全,不允许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。
- 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,组织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,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,特此声明。活动开始后,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,否则,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本次活动;
- 此次为团队活动,为保证大家都能尽兴而归,请坚决服从领队安排,否则,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本次活动;
- 免责声明:“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,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,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。代他人报名者,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,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。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,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、收队及财务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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